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医疗污泥清理压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把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mmsjhgczx@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JHZXFW2025276
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医疗污泥清理压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1,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医疗污泥清理压榨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及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污泥环境监管的通知》(茂环办函(2022)86号)等文件要求,我院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医院格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进行压榨处置,确保医疗污泥妥善、安全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清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提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2.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规定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站南六街20号二楼之二(多健康药店西侧);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把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mmsjhgczx@163.com邮箱;
售价(元):30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站南六街20号二楼之二(多健康药店西侧)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站南六街20号二楼之二(多健康药店西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2. 报名资料:
2.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2.3报名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高山路26号
联系方式:0668-2518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嘉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站南六街20号二楼之二(多健康药店西侧)
联系方式:0668-2858187
发布人:茂名市嘉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